2024年-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数据上传市级监测平台通知及操作指南发表时间:2024-08-20 11:48 2024年8月16日东莞市能源和信用中心印发关于东莞市能耗在线监测工作的通知下发到181家企业相关企业负责人,因我司2020年度至今完成东莞地区领杰、周煌、维科等多家企业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因此收到很多用户咨询。本次比较往年5000吨标煤能耗企业数据上传要求更为全面、包含但不限于用:电、煤、油、气多种数据上传,具体要求细则如下: 1.通过对接智能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将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数据采集到能耗监测端设备,数据汇总处理后自动传输到市平台、省平台、国家平台。 2.市平台定时将用能单位的采集数据上传至省平台。用能单位需在每日11:00前,将前一天的全厂购进已消费的日能源消费量(每种能源1条数据)、全厂购进已消费的小时能源消费量(每种能源24条数据),打包一次性上传至市平台。用能单位需在每月1日-5日期间,将上个月的月度指标上传至市平台。 3.数据要求: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报告期内重点用能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后再进行计算。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方法如下:每日综合能源消费量=外购能源消费量合计(折标煤)-外供量合计(折标煤)每月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源购进合计(折标煤)+能源初期库存合计(折标煤)-能源期末库存合计(折标煤)-能源外供量合计(折标煤) 4.数据上传: 采集数据上传需要企业先完成在线注册、企业基础数据上传后才可使用,企业必须提交企业社会信用代码enterpriseCode、deviceId信息。注意:采集数据上传的dataCode属性与企业基础数据上传中数据项配置信息的7个属性相关联(processCode、processUnitCode、equipmentCode、equipmentUnitCode、energyClassCode、energyTypeCode、dataUsageCode)有关联 以下为我司部分低于及企业数据上传参考界面,如有需要可免费致电咨询:4001-5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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